2014年8月1日,國務院決定從2014年起,將每年10月17日設立為"扶貧日",具體活動由扶貧辦商有關部門共同組織實施。2014年8月29日,國務院扶貧辦召開會議,專題研究部署全國首次“扶貧日”系列活動工作,聽取各地的意見建議。會議指出,《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“扶貧日”的批復》同意自2014年起,將每年的10月17日 設立為“扶貧日”,具體工作由國務院扶貧辦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。會議強調,全國扶貧系統要組織動員各有關方面,按照依法合規、節儉務實、注重實效的原則,精心組織開展全國首次“扶貧日”活動,使之成為在國內外有較高知名度、較大影響力和較強公信力的公益活動。
設立扶貧日的主要目的就是引導社會各界關注貧困問題,關愛貧困人口,關心扶貧工作,核心內容是學習身邊榜樣,宣傳凡人善舉,動員廣泛參與,培育良好風尚。設立"扶貧日"充分體現了黨中央、國務院對于扶貧開發構成的高度重視,也充分體現了對于貧困地區貧困群眾的格外關心,所以設立"扶貧日"是繼續向貧困宣戰的一個重要的舉措,也是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扶貧開發的一項重要的制度安排。